給繁殖業者一個良心建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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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我在彰化用15000元買進了一隻小瑪
一年後我發現他太愛叫(已吵到鄰居)
所以忍痛將他送出
沒想到領養的人告訴我說他把狗狗帶到獸醫院檢查
獸醫告訴他說這隻小瑪有混到貴賓
我聽到我也是一時錯愕
我當時的心情真的是沒有辦法形容

心想決定寫這個留言給繁殖業著
當你決定想當一個繁殖著時
請秉持一個原則
就是不繁殖混種的狗
也不近親交配
讓買家買回狗狗後是全心全意的愛他
而不會有任何的失望
然後造成更多遺棄的流浪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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